1.管道穿過隔墻、樓板時,應采用不燃燒材料將其周圍的縫隙填塞密實。
2.防火墻上不應開設門、窗、洞口,當必須開設時,應設置能自行關閉的甲級防火門、窗。
3.地下室內存放可燃物平均重量超過30kg/m2的房間隔墻,其耐火極限不應低于2.00h,房間的門應采用甲級防火門。
4.緊靠防火墻兩側的門、窗、洞口之間近邊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2.00m;當水平間距小于2.00m時,應設置固定乙級防火門、窗。
5.高層建筑內的隔墻應砌至梁板底部,且不宜留有縫隙。
6.設在高層建筑內的自動滅火系統的設備室、通風、空調機房,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.00h的隔墻,1.50h的樓板和甲級防火門與其它部位隔開。
7.防火墻不宜設在U、L形等高層建筑的內轉角處。當設在轉角附近時,內轉角兩側墻上的門、窗、洞口之間近邊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4.00m;當相鄰一側裝有固定乙級防火窗時,距離可不限。
所以說溫州消防設備在擺放的時候要注意這些細節,從而發揮消防設備的作用。